永恒主义教育哲学 educational philosophy of eternalism 强调教育原理的永恒不变性和经常性的教育哲学理论。产生于20世纪30年代。主要代表有美国赫钦斯和巴尔(Stringfellow Barr, 1897—1982)等。主张恢复文艺复兴时期以来的古典主义教育传统,认为人有“共同人性”,教育只要加强理智的训练就可以培养出民主的公民。认为人是理性的动物,在全部的历史时代中,其本性是永恒不变的。教育的目的在于培养人,因而教育方案也应当是永恒不变的。认为推理能力是人的显著特点,因而教育应当发展人的理性官能与思考的能力。教育所培养的人的适应能力是适应真理的能力,而不是适应环境的能力,真理是不变的,因而适应真理的能力也应是不变的。认为教育不是生活的复制,而是为生活作准备,不应从生活中学习,而是学习如何正直地生活。因而教育的目的在于使人能认识精神与物质的永恒性,其科目的重点是人文科学,它使人在推理能力与智力上得到提高,认为文学与历史最清楚地表现出人性的普遍性,是培养人的主要科目。反对以社会科学与自然科学为学习重点,认为这是从人性的多样性与多元性所推论出来的错误教育理论。永恒主义的教育哲学以唯理论为认识论基础,反对经验主义的教育思想与方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