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伦理学 political ethics 伦理学与政治学交叉性学科。属应用伦理学范畴。以政治道德为对象,研究政治领域中各种道德现象的产生、本质、作用以及演变发展的规律;研究政治制度、体制和各种政治行为的道德价值与道德评价。内容涉及政治道德的基本理论、道德与政治行为、德治与法治、权力与义务、目的与手段、政治道德规范理论、政府(国家)道德、从政者道德、公民政治道德、国际政治道德以及政治道德的评价标准等问题。为政治建设、政治活动和政治行为提供伦理学的支持。“政治道德”是一定阶级和政治集团用以处理政治关系的道德原则、规范及其实践的总和。其要害在于与政治权力的直接相关性,政治道德的状况直接关系到权力存在的性质、目的是否合“义”和权力行施是否正当,进而直接关系到一个阶级和政治集团政治生命的生存与延续。自有阶级产生以来,社会各阶级、尤其是统治集团都十分重视政治道德的倡导和建设,十分关注对政治道德的研究,各自提出了政治道德思想理论。中国古代儒家创立了延续两千多年的“仁政”、“德治”学说;在西方,从古希腊亚里士多德的《政治学》到近代洛克的《政府论》,直至现代罗尔斯的《正义论》,都包含了丰富的政治伦理思想,形成了以“正义”、“平等”、“自由”、“民主”、“权利”、“义务”等范畴为内容的政治伦理思想传统,并建立了“政治伦理学”学科。尼布尔著的《道德的人与不道德的社会》(1932)、劳斯编的《政治伦理学与投票人》(1952)、理奇特著的《道德政治学》(1964)、哈登海默编的《政治腐化比较分析文选》(1970)、雷甘著的《政治上的道德尺度》等著作、文集,系统反映了现代西方政治伦理学的研究成果。在中国,马克思主义“政治伦理学”的学科建设始于80年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