喻十过 因明用语。指喻的十种过失。其中:同喻有五过:(1)能立法不成,即同喻依中没有因所示的性质。(2)所立法不成,即同喻依中没有宗法所示的性质。(3)俱不成,即同喻依中前述两种性质俱无。以上三种说的是同喻依的过失。(4)无合,即缺同喻体。(5)倒合,即在建立同喻体时先宗法后因法,颠倒了关系。以上两种说的是同喻体的过失。异喻也有五过:(6)所立不遣,即异喻依没有与宗法相排斥。(7)能立不遣,即异喻依没有与因法相排斥。(8)俱不遣,异喻依与宗、因两法均未相排斥。以上三种说的是异喻依的过失。(9)不离,即缺异喻体的过失。(10)倒离,即在建立异喻体时先离因后离宗,颠倒了关系。以上两种说的是异喻体的过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