箭《康熙字典》 【未集上】【竹字部】
【广韵】【集韵】【韵会】并子贱切,音饯。【说文】矢也。【扬子·方言】自关而东曰矢,江、淮曰𨩀,关西曰箭。【释名】箭,进也。
又竹之小者曰箭。【周礼·夏官】东南曰扬州,其利金锡竹箭。【注】箭,筿也。【史记·夏本纪】震泽致定,竹箭既布。【竹谱】箭竹,高者不过一丈,节閒三尺,坚劲,中矢。江南诸山皆有之,会稽所生最精好。
又漏箭。【周礼·挈壶氏注】主定漏刻,先王分十二时于一昼一夜,閒以漏箭,准十二时为百刻,分昼夜而定长短,故立此官掌之。
又博箸也。【博雅】博箸谓之箭。
又【华山记】箭括峰上有穴,裁见天日,攀缘自穴中而上,有至绝顶者。
又赤箭,药名。【韩愈·进学解】赤箭青芝。
又【广东新语】箭猪即封豕,初本泡鱼,化为豕,毫在项脊閒,尺许如箸,白本黑端,人逐之则激毫以射。 【集韵】或作翦、箭。
〔【扬子·方言】自周而东曰矢,江淮曰簇,关西曰箭。〕 谨据原文自周而东改自关而东
又据诗疏引方言及聚珍板校本,簇改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