帕克,D.H. Dewitt Henry Parker1885—1949 美国哲学家、美学家。密歇根大学哲学、美学教授。以“经验的唯心主义”哲学为基础。认为事物即感觉和意象;经验的核心是“自我”或自我的“活动”,其中最重要的是欲望。在美学上注重价值的研究,试图建立包括美学在内的价值体系。认为价值有现实的和想像的两大类。艺术属于想像的价值。美本质上只是一种属于主观审美经验的想像的价值,艺术的本质在于在想像中满足人的欲望。指出艺术具有审美的表现和感性物质媒介两大特点,强调了物质媒介在艺术表现中不可忽视的作用,同克罗齐的“直觉即表现”相对立。对艺术形式的特点作了分析,提出艺术形式的六个原则:有机整体原则、主题原则、主题变化原则、平衡原则、层次原则和演进原则,对现代西方美学的形式研究有一定启发。主要著作有《美学原理》(1920)、《艺术的分析》(1926)、《人的价值》(1931)、《经验与实体》(1941)、《真善美》和《艺术的本质》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