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辩证法的要素》 Элементы диалектики 列宁著。写于1914年9月至12月。研读黑格尔《逻辑学》一书最后一章时写下的关于唯物辩证法的纲要。为《哲学笔记》的重要部分。编入《列宁全集》第55卷,《列宁选集》第2卷。文中提出了辩证法要素十六条。强调马克思主义辩证法的基础是“观察的客观性”。揭示了辩证法与唯物主义的统一。指出事物的普遍联系和自己运动是辩证法的最基本原则,对立统一规律是辩证法的核心和本质。文章以主要篇幅论述了对立统一规律的内容以及它同辩证法其他规律和范畴的关系。指出任何事物内部都具有相互矛盾的倾向或方面,事物是对立面的总和与统一;矛盾倾向的展开和斗争,使每个规定向自己的对立面转化,构成事物的运动、发展;这种发展过程表现为从量到质和从质到量的转化。文章还考察了认识的辩证法,认为它是一个分析和综合相结合的过程。是从不知到知、从知之不多到知之较多的无限发展过程,是由现象到本质、由不甚深刻的本质到更加深刻的本质的无限深入的过程。文章最后总结说:“可以把辩证法简要地规定为对立面的统一的学说。这样就会抓住辩证法的核心,可是这需要说明和发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