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男女平等论 ecofeminism 又称“生态女权主义”。现代西方环境伦理学的流派之一。一种把争取男女社会平等权利与生态环境保护联系起来的环境伦理思想。“生态男女平等论”一词早在1974年由弗兰西斯·德·欧伯在一篇论文中首先提出。生态男女平等论者认为男人“统治”女人,人类“统治”自然界的观念之间具有内在的必然联系,必须放在一起来审视。提出生态男女平等论是一种促进推翻这两种“统治”的道德革命理论。凯伦·J .瓦蕾在《权利和生态男女平等主义的许诺》中进一步揭露了这种“统治的逻辑”:某些事物比其他的事物具有更多的价值,因此,那些拥有更多价值的被赋予“统治”较少价值的权利;既然“男性”的理解力价值典型地胜过“女性”的教养和关爱的价值,那么男人理所当然的具有压迫妇女的权利。同样,当人们估价人类特征优越于自然,就会认为这些差异给他们提供了压迫大自然的正当理由。她提出:(1)传统的男女平等主义的逻辑要求把男女平等论扩大到包括生态的男女平等论;(2)生态上的男女平等主义提供了一个发展一种明确的男女平等者的环境伦理框架。她认为,任何男女平等主义的理论和环境伦理学,假如不严肃研究支配妇女和统治自然之间的内在联系显然是不恰当的。生态男女平等论者认为,“假如我们不能批判并克服那种把人凌驾于大自然之上的等级制度,我们就不能真正摧毁那种使男性凌驾于女性之上的等级制度”。有些学者认为,生态、女性以及所有自然物(包括我们自己)的解放都是交织在一起的。生态学需要一种男女平等主义的视野。女性的心灵更适合于思考人与大自然之间的关系,更能“与大自然共语”,聆听来自地球深处的心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