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机干预crisis intervention
人们面临危机时若不能使用其惯用应对机制和解决面对的问题,就可能导致紧张、焦虑、失助等情绪紊乱。危机干预就是提供即时的帮助, 以使危机中的人恢复心身平衡。从弗洛伊德起,就开始研究危机干预问题, 卡普兰(Caplan,G.)也在美国哈佛地区进行了大量心理卫生工作。影响危机发生的三个因素为: (1)事件的知觉和评价,也就是人们对事件发生的意义,对自己将来影响的估价。(2)状态支持,即环境中的人能否提供帮助。(3)有效的应对机制, 也就是他常用的办法,如哭泣、愤怒、跑、砸东西或向其他人倾吐。卡普兰提出危机干预有四个方面:(1)解决问题的行为。在遭受紧张性事件后,个体由于情绪改变往往难以摆脱或改变紧张处境。此时,别人或社会组织的支持和帮助十分重要。措施包括提供信息,帮助估价事件,使之能对问题的解决作出切实可行的计划或对原有计划进行修改与补充,并对可能的后果作出估计。(2)特殊反应的能力。即使用已学会的解决意外问题的技能,学会应付挫折和失败,增加接受紧张处境的技能。如放松技术等。(3)内在应对机制的动员。即采用一些防御机制,如否认、分离、幽默等。(4)解决事件后果的行为。主要来自社会支持,处理好事件发生的善后工作,如灾难后的慰问、安抚等。在具体方法上可多种多样,如热线电话、家访、网络干预、松弛技术、交朋友小组等。危机干预一般需时不超过六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