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学美 literary beauty 艺术美的形态之一。指文学这种语言艺术的审美属性。其特点是用与感觉、知觉有密切联系的词语为媒介和艺术手段,唤起人们的表象、联想和想像,而不直接诉之于感觉,形象不具有直观性。它有三个层次:(1)外在的形式美(如语音的节奏美、格律美)和内在的形式美(如意象的重迭出现、结构的完整与奇巧);(2)形象的生动性、鲜明性、独创性和超时空性;(3)渗透在形象中的审美感情、审美评价、社会内涵。文学美包括诗歌美、散文美、小说美、戏剧文学美等。可以分为两类:一类偏重于主观感情抒发的表现性作品的美;另一类偏重于叙事的再现性作品的美。通常是再现中有表现,表现中亦有再现。文学美的功能取决于语言的属性。文学美的这一独特媒介与知性(理解)的确凿性的联系,使它成为艺术美的所有形态中思想认识因素最占优势的一种,能更自由、更深入、更广泛地把握对象,唤起和组织人们丰富多样的表象经验,使人更完整、更充分地感受生活、认识世界。文学中的语言与情感和情绪紧密联系着,文学美因而更具情感内容,具有情绪感染力,它唤起的表象经验有错综交织、相互暗示、丰富灵活的特性。对文学美的欣赏,依赖读者一定的心理经验和想像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