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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孩子的抚养费每一个月最少为不立即抚养孩子的一方的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负担多个子女扶养费的,比例应适当提升,但一般不能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法律规定:《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之后,子女由一方可以直接养育的,另一方理应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多少和时限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书不了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书或是裁定,不耽误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明确提出超出协议书或是裁定原本定金额的述求。 离婚孩子抚养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四十九条 抚养费的数额,也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彼此之间的负担水平和当地的具体人民生活水平明确。 有稳定的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照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支付。负担多个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稍微提升,但一般不能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照当初总收入或是同业竞争收入水平,参考以上比例明确。 有特殊情况的,可以稍微提升或者降低以上比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