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 |
很多女性都有过遭遇丈夫家暴的经历,但是通常家暴的丈夫却不不愿意离婚。这时候女性应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呢? 师建议大家,需要积极拿起法律武器对家庭暴力说“不”! 丈夫家暴却不愿意离婚怎么办? 1.如果正在遭遇武力家暴,应第一时间拨打110。报警后,要及时做笔录、做伤情鉴定,收集被殴打的证据。 2.如果处于各种原因考虑,不愿意报警,还可以选择拨打妇女维权热线12338或2222002。该热线会有专业人员采用专业手段进行介入。 3.拨打法律求助电话:12348。 4.申请法院人身保护令。如果矛盾已经不可调和,并且决定离婚,可以在申请离婚时,向法院申请“人身保护令”,剥夺对方对你的相关接触权利。 5.轻微矛盾,请村干部或家族长辈提前介入,化解家庭矛盾。 离婚有两种途径:一种是协议离婚,即夫妻双方自愿同意离婚,并对子女、财产、债务等作出妥善处理,可以到一方户口所在地民政部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另一种是诉讼离婚,由夫妻一方到对方户口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离婚。您所咨询的情况,因男方不同意离婚,您可以到男方户口所在地法院起诉离婚,通过法院诉讼程序判决或调解离婚。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二条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夫妻在家庭中地位平等。 第三十一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