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道德 teacher moral 职业道德之一。指人们在教育职业活动中所形成的比较稳定的道德观念、行为规范和道德品质的总和。是伴随着人类教育职业活动的开展而形成和发展起来。中外教育史上,有着许多优良的教师道德传统。如:中国古代教育家孔子提倡教师应当“仁者爱人”,热爱学生,谆谆教诲学生。对待知识,要做到“学而不厌”,“温故而知新,可以为师矣”;对待学生,要做到“诲人不倦”。还特别强调教师应当身教重以言教,以身作则。中国现代教育家陶行知倡导:“教师的职务,是‘千教万教,教人求真’。学生的职务是‘千学万学,学做真人’。”教师应当有高尚的道德品质,构筑“人格长城”。捷克教育家夸美纽斯认为,“在太阳底下没有比教师的职务更高尚的了”。因而,“教师应当是道德卓异的人物”。应当像慈父一样爱护儿童,以便让学生“在没有殴打、没有号泣、没有暴力、没有厌恶的气氛中喝下科学的养料”。俄国教育家卢那察尔斯基认为,“教师应当在自己身上体现人类的理想”。我国的社会主义教师道德,是广大人民教师在积极从事社会主义教育职业活动的过程中形成的。它一方面继承了中外优秀教育家的师德传统,一方面体现了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的根本利益的要求。教师道德的基本规范包括:热爱教育,献身教育;教书育人,培养新人;热爱学生,诲人不倦;严谨治学,搞好教学;关心集体,团结同事;尊重家长,平等待人;以身作则,为人师表等。不断提高教师职业道德水准,对于把广大青少年培养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人才,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