攻击性 aggressiveness 精神分析学用语。由弗洛伊德提出。指人的破坏性与残酷性,对内表现为自戮、自我毁灭,对外表现为对他人的侵略、迫害、挑衅等。弗洛伊德早期在《性欲三讲》(1905)中,把攻击性看做性本能的构成要素之一。1915年在《本能及其命运》中又认为两者无关,攻击性起源于“自我本能”。1930年在《文明及其不满》中,把攻击性本身视作一种本能(攻击本能),认为它是死的本能向外的表现。1933年又把破坏性视作攻击本能或破坏本能指向外部所获得的特征,并提出“自我破坏性是一切生命过程中必然存在的一种表现”(《精神分析引论新编》)。1938年在《精神分析学概论》中,把破坏性与爱欲视作有机体本能自身的“两个根本的力”,认为人指向外部的攻击性遇到过强的阻力后,就会反过来增加支配自己内部的自我破坏的能量。弗洛伊德的早期合作者A.阿德勒把“攻击性”解说成人的“求权意志”的一种表现。弗罗姆则修改弗洛伊德关于攻击性的生物主义解释,主张把攻击分为两类。一类是“良性的(意即自卫性)攻击”,另一类是“恶性的(意即破坏性)攻击”。前者为人与动物所共有,根源于人的机体需要,保卫自身与种的生存;后者则为人所特有的,为了私欲的满足,根源于被社会物质条件和文化所决定的人的性格。由于人的性格不同,恶性的攻击非人人皆有,而只是某些具有共同性格的人所共有,是助长战争与暴力的重要因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