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象派 imagists 现代西方文艺流派之一。产生于20世纪初。主要代表人物有美国E.L.庞德、洛威尔(Amy Lowell, 1874—1925)等。1931年庞德等人在伦敦发表意象主义的三点宣言,要求直接表现主客观事物,删除一切无助于“表现”的词语,以口语节奏代替传统格律。后洛威尔提出意象主义六点主张:(1)语言通俗准确;(2)创造新的节奏;(3)题材完全自由;(4)用“意象”写诗;(5)表现要具体确切;(6)简练浓缩。后又加上“要含蓄,不用直陈”。他们着重用视觉意象引起联想、表达一瞬间的直觉和思想。一般用自由体写作短小篇章。据庞德等自称,他们曾受中国旧诗和日本俳句中运用意象方法的影响。该派的理论代表庞德提出了意象主义美学观点,认为诗不表现模糊的一般,而应准确地再现个别的事物,意象不是感官的感觉,而是事物的个别性,是各种不同事物的联合,是一瞬间呈现的复杂经验的集合体,应有一定程度象征性的心理意象,要求作品描写精细的心理活动,运用简练而富有感觉印象的词汇,诗句要有音乐感,从而造成丰富而精细的意象。认为意象要有喻意,隐喻不断重复呈现便成为象征,因此这派的创作经常运用隐喻、转喻、引喻和象征的手法。这些艺术手法后成为这派美学的基本概念。H.W.威尔斯在《诗歌意象》(1920)中把意象分为七种:装饰性意象、强合意象、潜沉意象、基本意象、精致意象、扩张意象、繁富意象,七种意象按序从初级形式向高级形式发展,和文学的发展时期相对应。意象派对欧美文艺和美学,产生过较大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