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维形式 form of thinking 一指人们在思维过程中用以反映现实的那些形式,即概念、判断、推理等;另指每一种不同类型的判断和推理本身所共同具有的思维要素之间的联系方式,故亦称“思维的联系方式”或“思维的形式结构”。比如:“如果p那么q”是假言判断的形式,“一切M都是P,一切S都是M,所以一切S都是P”是三段论的形式。人们通常是在后一种含义上使用“思维形式”这个语词的。在这一个意义上,思维形式即逻辑形式。在人们具体思维活动中,思维形式和思维内容是密切联系着的,但不同的思维内容却可以有共同的思维形式,因而相对于思维内容来说,思维形式具有相对的独立性。人们可以撇开具体思维的不同内容,只研究它们所共同具有的思维形式,这正是逻辑学的任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