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践美学 practical aesthetics 亦称“实践观点的美学”。从人的社会实践活动来探讨美学问题的美学思想。18世纪末19世纪初,德国黑格尔已经提出实践的观点,认为人通过实践改变客观现实,然后使自我在外在事物中复现出来,成为感性的显现,这就是美。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指出生活、实践的观点是认识论的首要的和基本的观点,人类的社会实践创造了历史和人自身,也创造了美。20世纪50—60年代,苏联、中国一些美学家针对“美是主观”说、“美在事物自然属性”说,阐发了实践美学的理论。认为应从人类实践对现实的能动作用中来探讨美的本质和美感的性质以及艺术的特征。人通过实践认识、改造了自然,使自然人化,自然才美,并具有客观社会性,美是人的实践的产物。人通过实践使人成为审美的主体,形成审美意识,并随着实践的发展而具有特定的社会历史内容。人在实践中认识、改造对象后,使对象确证、肯定人的本质力量的丰富性,才能获得美感。人在实践中将合规律性与合目的性统一起来,才使美的内容具有客观的社会的功利性质,成为现实、对象对实践的肯定,并使美的形式成为现实肯定实践的自由的形式。实践是检验美感、审美意识、美的创造的真实性、真理性、丰富性的尺度。对实践美学,美学界有不同的看法:“社会派”认为它是马克思主义美学内部的一个派别,甚至是马克思主义美学的同义语;“主观派”认为它将美学、美、审美意识简单化,是形而上学;“客观派”认为它否定美的客观自然性,是唯心主义的变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