妙品 亦称“妙格”。中国美学史用语。指书画艺术的审美意象“得之自然”,能于有限的物象中反映无限的宇宙本体和生命。由唐张怀瓘在《书断序》中首先提出。指出“妙品”的特征是“得之自然,意不在乎笔墨”,“自然意远”,“意态无穷”,“筋骨亦胜,意趣飘然”(《书断中》)。认为“妙品”与“神品”皆可再现造化自然,它们的品位高于以模写情貌为能的“能品”,为书画之上品。北宋黄休复继承并进一步阐明此说,在《益州名画录》的“目录”中提出画有“妙格”(即“妙品”), 认为它是指画家的“笔精墨妙, 不知所然,” 表明书、 画“妙品”或“妙格”的美学内涵,与老庄的美学思想相通。参见“神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