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平与效率 equality and efficiency 现代经济学和经济伦理学的重要论题。西方经济学家一般认为,公平是指社会成员的收入均等化,效率是指资源的有效使用和配置。他们认为,公平与效率的政策目标是相互抵触和矛盾的。因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市场起的作用越大,经济效率就会越高,社会成员收入就会拉大。反之,政府干预的作用越大,收入的分配越平均,但市场作用缩小,经济效率就会越低。因此,实现公平,就会牺牲效率,要提高效率,就会牺牲公平,公平与效率的关系是一个彼消此长的关系。对此,大致有三种主要观点:(1)效率优先论。经济自由主义各流派,都强调市场机制在经济增长中配置资源的重要性,把与市场作用相联系的效率作为优先的政策目标,反对政府干预收入的再分配使结果均等。(2)公平优先论。国家干预学派都将公平作为优先考虑的政策目标,他们认为,公平是一种“天赋权利”,效率不仅不代表公平,而且是来自不公平,如果听任市场机制发挥作用,就会造成贫富两极分化。因此,应在政府的干预下缩小市场机制调节的范围,推行社会福利事业。(3)公平与效率权衡论。以美国经济学家阿瑟·奥肯(Arthur M. Okun)为代表的这种观点认为,在公平与效率发生冲突时,就必须寻求调和。在有些时候,为了效率就要放弃一些平等,另一些时候,为了平等,必须牺牲一些效率。但无论哪一方作出牺牲,必得以另一方的增益为条件,或者是为了获得别的有价值的社会目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