亨普尔 Karl Gustav Hempel1905—1997 亦译“亨贝尔”。哲学家。原籍德国,生于德国奥拉尼因堡。先后就读于格廷根、海德尔堡、柏林等大学,1934年在柏林大学获哲学博士学位。纳粹执政后迁居比利时,1939年迁居美国,1944年入美国籍。先后任教于纽约市立大学、纽约女王学院、耶鲁大学、普林斯顿大学,1973年退休,在匹兹堡大学哲学问题研究中心从事科学哲学的研究。美国艺术与科学研究院院士。1961年任美国哲学学会东部分会主席。对逻辑实证论有关意义的可证实性标准进行系统的分析,以“可转译性标准”代替“可证实性标准”,按此标准,认识意义具有解释系统的特征,因此不是单个陈述,而是整个陈述系统才能作为意义的最基本的单位。吸取科学哲学历史学派的长处,把社会历史和心理的因素纳入逻辑经验论的分析哲学中,认为逻辑经验论的逻辑重构方法虽然能使科学理论规范化,但也导致科学理论形式和作用的一些理想化模型,而这些模型未能考虑科学变革过程中的各种复杂的社会历史因素,因而不能满足于科学研究的实际需要。80年代以来,亨普尔力图以其“分析的经验主义”来克服逻辑经验主义在这方面的局限性。主要著作有《科学说明诸方面及科学哲学其他论文》(1965)、《经验科学中概念形成的基础》(1952)、《自然科学的哲学》(1966)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