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湘 625—702 朝鲜三国时代新罗僧人,华严宗思想家。俗姓金。青年时出家,25岁游学中国,投终南山智俨学《华严经》义,与华严宗第三祖法藏同学。46岁回国。后奉旨于太伯山(在今庆尚北道荣州郡)创造浮石寺,传华严宗教义,始创海东华严宗。主张世界是由普遍的、绝对的精神实体——“理”所构成的统一体。认为“理”不仅是众生成佛的依据,而且是存在于一切事物之中的万物共同的本质和存在的依据;现象世界(“事”)是本体世界(“理”)的显现,本体世界是现象世界的依据。从这种理论出发,提出“圆融”说,认为既然事物都是本体“理”所显现出来的现象,每一现象都包含着本体“理”,因此,各种事物也都是互相包容,事物之间没有差别,没有对立。主张:“法性圆融无二相,诸法不动本来寂,无名无相绝一切。……一中一切多中一,一即一切多即一。”把理与事、一与多的哲学思想介绍到朝鲜,对中朝文化联系起了积极作用。主要著作有《法界品抄记》、《华严一乘法界图》、《华严经略疏》、《白花道场发愿文》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