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次 primary and secondary 亦译“主从”、“宾主”、“偏全”。形式美法则之一。事物主体与宾体、整体与局部的相互呼应、协调的组合关系。中国晋代顾恺之认为画人以画眼为主,“传神写照正在阿堵中”,其他次之。清李渔主张戏曲要“立主脑”,其他从之。主次关系是事物客观存在的关系,事物的主要因素如主色、主线、主调、主要形体具有内在的统领性,制约着次要因素,比较鲜明地显示着事物形式美的特征;次要因素则有内在的趋向性,服从以致烘托、反衬主要因素。两者相辅相成,相得益彰,共同构成整体的、统一的形式美。主与次是相比较而存在,相协调而变化的,在一定条件下,主可变为从,从可变为主,反映了事物形式美的无穷变化。主次相依,宾主有序,才能展现事物美的外在特征,使人获得整体性的美感:主次互变,宾主转化,才使事物的美处于运动状态,使人产生动态的美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