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伯拉尔 Pierre Abelard1079—1142 亦译“阿贝拉”。中世纪法兰西经院哲学家和神学家。先后求学于唯名论者洛色林和唯实论者尚波的威廉。曾在巴黎等地办校讲授哲学,成为当时最著名但又最有争议的教师。由于他在讲学和著作中,宣传非正统的观点,多次遭教会的谴责,在1121年桑松和1140年桑城的公会议上,他的著作被斥为异端。其哲学主要讨论一般与个别的关系。他既不同意极端唯名论,也不赞成极端唯实论,认为一般是有意义和内容的概念。这种观点被称为概念论。提出单数词能够表示某个东西,认为“苏格拉底”是个专有名词,它是苏格拉底其人的名字,所以个别是真实存在。一般名词不是如此,“人”是个一般名词,世上并不存在同样明确的实体与它相符合。但不能因此断定,一般是无意义的空话。赞同亚里士多德的观点,认为人的理智具有抽象能力,它既能形成个别事物的观念,又能形成个别事物的相似点的观念,而相似点的观念即一般。相似点是一般观念的客观基础。在伦理学上,他强调道德的主体是个人,原罪说是站不住脚的,因为上帝不可能为某人父亲的犯罪而惩罚其儿子。个人的信念和良心是伦理中最重要的因素。一种行为的是非不在于其结果,而在于行为者的动机。在神学上,以新柏拉图观点解释三位一体,认为圣父是太一或善、圣子是逻各斯或上帝心目中的理念,圣灵是世界灵魂。这三位代表上帝的权力、智慧和良好的意愿。在理性与信仰的关系上认为先有理解,然后才有信仰,人不能盲目相信,应先怀疑而后达到相信。信仰是自由意志的行动。他发挥“因信称义”的思想,认为只有因律法而知罪,却不能因律法而称义。称义即上帝的爱,但上帝的爱是从福音来的。在逻辑上,系统论述命题的组成部分、直言命题和直言三段论、假言命题的概念、假言三段论、定义、划分等问题,对中世纪逻辑学的发展有很大影响。主要著作有《是与否》、《神学》、《我的遭难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