阶级调和论 theory of class conciliation 抹煞剥削阶级和被剥削阶级之间利益的对立,反对社会革命的理论。公元前1—2世纪,斯多葛派为适应罗马奴隶主统治的需要而提出:人是神的儿子,人与人都是兄弟,应当互相友爱,甚至对自己的敌人。早期基督教逐步演变为由奴隶主所控制的宗教后,在《新约全书》中也主张“不要与恶人作对”,“要爱你的仇敌”。19世纪中叶,法国实证主义哲学家孔德提出,社会生活起源于利己心(个人本能)和利他心(社会本能)的调和,社会各阶级之间要彼此互相同情、互相友爱,才能达到普遍幸福。一切社会问题都应从“普遍的爱”、“普遍的同情”原则出发去解决,不能让阶级斗争“弄乱社会秩序”。第二国际机会主义领袖伯恩施坦等人主张劳资合作,抹煞阶级矛盾;美化资产阶级民主,提出“和平长入社会主义”;并指责无产阶级革命是“布朗基主义”,无产阶级专政是“专制独裁”。现代西方学者提出的“趋同论”,试图论证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两种制度将会在一切社会领域彼此接近,趋于同一,其实质也是阶级调和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