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圣叹 1608—1661 明清之际文学批评家。一说本姓张,名采,字茗采,后改名人瑞,最后改名喟,字圣叹。吴县(今属江苏)人。因“哭庙案”,在南京被杀。在中国小说美学史上,最早触及塑造典型人物问题,并把它提到小说艺术美的中心地位。认为《水浒》百读不厌,“无非为他把一百八人性格都写出来”(《读第五才子书法》)。提出“性格”这一范畴,用来概括典型人物的个性特点,并认为表现性格应侧重于独特的个性,“《水浒》所叙,叙一百八人,人有其性情,人有其气质,人有其形状,人有其声。”(《〈水浒传〉序》)。同一性格可由不同形式表现,“要写李逵朴至,便倒写其奸猾,便愈朴至”,使性格更为饱满。强调把不同性格放置在一起对比、衬托,来刻画人物性格,“要衬宋江奸诈”,则“写作李逵真率”,“要衬石秀尖利”,则“写作杨雄糊涂”。认为肖像、表情、行为、动作、语言的性格化、个性化是塑造人物的重要方法。指出情节应围绕主要人物性格的塑造,情节就是人物性格的发展过程。认为情节的惊险性和传奇性能引起读者的美感享受,“不险则不快,险极则快极”,又认为情节的传奇性不能“天外飞来”,脱离现实性,须是“当面拾得”。比较小说与史书的不同,认为《史记》是“以文运事”,“先有事生成如此如此,却要算计出一篇文字来”;《水浒》是“因文生事”,“只是顺着笔性去,削高补低都由我。”(《读第五才子书法》)。其思想对清代小说评点影响极大。有《金圣叹全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