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觉的形式感》 Visional Sense of Form 德国R.费希尔著。1873年发表。作者从其父F.费希尔的“审美的象征作用”这一基本概念出发,提出“移情作用”的概念。认为视觉看到的外物的形式组织可以作为主体身体组织的象征。审美活动的最完满的阶段,也就是移情的阶段,这时“我们把自己完全沉没到事物里去,并且也把事物沉没到自我里去:我们同高榆一起昂然挺立,同大风一起狂吼,和波浪一起拍打岸石。”该文第一次明确提出“移情作用”这一概念,并从心理学角度详细论述了审美移情现象,对后来的移情说美学产生了深远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