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辩术 英 eristic;希腊 eristikos 亦译“诡辩术”。古希腊哲学家用于探讨哲学问题的方法之一。一般未把它和辩证法划出明显的界限。柏拉图对辩证法与论辩术作出区别,认为辩证法是知识的基石,论辩术是为争论而争论。两者的根本区别在于目的不同,辩证法致力于揭示真理,从对方承认的前提,通过论证以达到对真理的认识;而论辩术为在争论中获胜,因而往往不择手段流为诡辩。两者在争论中的态度也不一样,辩证法家是最为诚恳的、诚实的,只是在必要时才纠正他的对手,通过对方的错误揭示其陷入谬误的地方,对待对方的态度是友好的、与人为善的;论辩家则任意挑剔对方的错误,甚而嘲笑对方。辩证法是客观的,不因人而异,以它自身的方式达到最真实的结果,注重实质而不仅仅注重名称;论辩术则是主观的,人各异辞,人各异理,没有实质的论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