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员的伦理纲领》 日本教师职业伦理准则。日本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后,于1947年成立日本教职员组织,通过了以提高教职员工地位与建设民主主义教育文化为目标的《宣言》。1952年又通过了《教员的伦理纲领》。规定:“(1)教师要肩负日本社会的课题,同青少年一道生活。(2)教师要为教育机会的均等而斗争。(3)教师要保卫和平。(4)教师要站在科学真理的立场上行动。(5)教师不容许教育自由遭受侵犯。(6)教师要寻求公正廉明的政治。(7)教师要同家长一道跟社会的颓废作斗争,创造新文化。(8)教师是劳动者。(9)教师要维护生活权益。(10)教师要团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