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利主义》 Utilitarianism 亦译《功用主义》。英国J.S.穆勒著。1863年出版。5章。书中首次使用“功利主义”一词,并全面系统地阐述了功利主义。提出谋求“最大多数的最大幸福”的功利主义道德原则。主张以功利作为道德基础。认为善的行为与它增进幸福的程度成比例,恶的行为与它产生不幸的程度成比例。幸福指快乐和免除痛苦,不幸指痛苦和失去快乐。快乐有质和量之分,人应以追求精神快乐为主。反对以行为者的一己幸福为道德标准,而以与行为有关者的幸福为道德标准。认为功利主义有两种制裁力:一为外部制裁力,即法律;二为内部制裁力,即良心,其中良心是功利原则和其他一切道德的主要制裁力和标准。良心的基础是个人期望同人类成为一体的社会感情,社会感情使人习惯于不作损害别人和社会的事情,与他人合作为公众利益而共同行动,最终将使社会阶级之间不平等和冲突消灭,人与人之间的利益和谐一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