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断力批判》 Kritik der Urteilskraft 德国康德著。1790年出版。康德在完成《纯粹理性批判》和《实践理性批判》之后,认为两者之间关于自然与自由上不相沟通,因而在本书中提出判断力的理论作为沟通两者的桥梁。全书除序言、导论外分为两卷,上卷为“审美判断力的批判”,下卷为“目的论判断力的批判”。上卷包括“审美判断力的分析”和“审美判断力的辩证论”两部分。下卷包括“导言”及“目的判断力的分析论”与“目的判断力的辩证论”两部分。另有附录,论述目的论判断力的方法论及关于目的论的一般解说。康德认为在审美判断力方面,人在审美时,一方面面临现象界,接受外物的刺激,带有自然的性质;另一方面察觉的事物,须符合于主观的目的才感觉到美,又有意志的作用,因而带有自由的性质。以此说明审美判断力有沟通自然与自由的作用。认为审美表现于审美判断,不涉及任何利害关系,也不凭借概念而普遍令人愉快,即一个事物的美必须是大家都承认的。美必须以一单纯形式的合目的性,即一无目的的合目的性为根据。以审美判断力沟通认识与实践,表明作者在知(认识)、意(道德实践)、情(判断力)三者关系上的新解释。目的论判断力批判主要论述有机物和自然界中的合目的性。自然的目的性必须一个事物同时是原因又是结果,这个原因与结果相结合的目的论表现为内在目的与外在目的。内在目的是事物本身自为原因,各个部分与整体之间保持有机联系,各部分之间互为原因,带有组织性。外在目的则是外因,是事物之间以因果关系形成的直线联系,这种外在目的带有形而上学的因果关系性质。提出“目的论的二律背反”,认为这是可以用机械规律解释事物的产生与不能以机械规律解释事物产生之间的矛盾,即自然科学中的机械论与有机论的矛盾。还提出以人为最终目的的观念,并以此贯穿整个体系。认为人类社会是一个道德的目的论的整体,这个整体中的每个人都把自己看成目的,每个人都不把别人看成是手段,这样的人类社会就是一个有文化有道德的人的组合体。中译本由宗白华、韦卓民分别译上、下卷,商务印书馆1964年出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