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 英 spirit;德 Geist;法 esprit 人类的一切精神现象,包括思维、意志、情感等有意识的方面,也包括人的一般心理活动等无意识的方面。与“物质”相对。人类社会生活中的思想、观念、理论、学说、情绪、决心、干劲、政策、方针、计划、办法等都是精神性的东西。唯物主义常常把精神当作和意识同一意义的概念来使用。精神与物质之间的关系问题是哲学的基本问题。唯心主义者所讲的“精神”是对意识的神秘化,把它看作是脱离物质独立存在的东西,从而否认精神是物质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即人脑的产物,是对客观外界事物的反映。辩证唯物主义认为精神现象是人类所特有的。精神的产生和发展受社会物质资料生产活动的制约,同人们的相互交往和语言的产生、发展紧密联系。每一个社会都有和它相适应的社会意识即精神。社会的精神现象一经产生就具有相对独立性,并反作用于社会存在,对社会的发展起着巨大的能动作用和反作用,促进或阻碍社会发展。社会的变革和观念的变革紧密相关。精神的变革对于社会的变革常常起着先导的作用。在阶级社会中,敌对阶级之间精神力量的斗争是阶级斗争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一个阶级是社会上占统治地位的物质力量,同时也是社会上占统治地位的精神力量”(《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98页)。人的一切行为和活动都是在精神的支配下进行的。需要用科学、革命的精神来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抵制和战胜一切腐朽的精神。物质变精神,精神变物质是日常生活中经常发生的现象,两者在实践基础上转化和统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