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话和宗教的文化形式 cultural forms of myth and religion 德国卡西勒把神话与宗教归结为符号形式的理论。卡西勒反对把神话与宗教分裂开来,认为神话是语言出现之前的较低级语言形式,是宗教的基础和表现形式,而两者都是以表现对全体的同情为实质。它们虽有差异,但其功能则具有同质性,它表示神话自身的逻辑性、内在结构和规律,不能以外在价值或客观标准来衡量。认为自然神话学和人类神话学以自然界的个别对象或人类的集体意识来说明神话,都是以外在价值说明神话。并认为寓意神话学也是以客观的社会要求为依据,因而也是一种外在价值的说明。主张对神话自身作出解释,而不借助社会来源与道德寓意。认为语言之前的神话形式的发展以人的理性发展为依据,可以作为语言发展前的人的理性认识准备。在《符号形式哲学》中他从神话的思想形式、直觉形式、生命形式和神话意识的辩证意义四个方面考察神话。从思想形式上看,认为只有从整体原则出发才能发现神话的内在意义和肯定意义,不能把它看成孤立的。从直觉形式研究则是从时、空、数量三方面去看神话,也是力求从其整体上加以把握,但时、空、数量都是片面的,这就不能不从有机的生命形式出发,把它看成一种生命过程,认为它表现为生命的血族关系和全体的人的相互同情。神话意识的辩证意义则说明神话的表现形式总在矛盾之中,就是这种矛盾使神话发展为语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