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学德性 theological virtue 基督教伦理学用语。指由于分有神性而获得的德性。即基督教三主德:信仰、希望和仁爱。出自托马斯·阿奎那《神学大全》。《圣经》中最早提出人有原罪,为向上帝赎罪以求拯救必须信仰、希望和爱上帝。奥古斯丁把人生看得充满罪恶,唯有希望来世,信仰来世,企求上帝拯救,对上帝充满爱才是幸福。托马斯·阿奎那从人的两重性出发,认为人除有尘世德性之外,还有神学德性。神学德性是超人性的德性,它来自《圣经》,是由圣灵的启发而得来的;以上帝为对象,不以世俗事物为对象,只有这种德性才能使人接近上帝。这种理论使希腊四主德和基督教三德的关系系统化,同时也为神权高于俗权,教皇高于世俗国王提供伦理学的论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