矛盾律 law of contradiction 亦称“不矛盾律”。传统形式逻辑的基本规律之一。其基本内容是:在同一思维过程中,一个思想及其否定不可能都是真的,其中必有一个是假的。矛盾律的这一内容可以用公式表示为:A不是非A,或(A∧A)。其中符号“”表示否定,“∧”表示合取,A表示任何一个命题。例如,“所有的天鹅都是白的”和“有些天鹅不是白的”是两个具有矛盾关系的命题,它们在同一思维过程中不可能都是真的,其中必有一个命题是假的。矛盾律的逻辑要求是:在同一思维过程中,思想必须首尾一贯,不允许自相矛盾,即不允许同时断定一个思想及其否定都是真的。违反矛盾律的逻辑要求就会犯自相矛盾的逻辑错误。因此,遵守矛盾律的要求,保持思想的前后一贯性、不矛盾性,是正确思维的一个必要条件。但遵守矛盾律的逻辑要求并不意味着否认客观事物本身存在着的矛盾,也不意味着人们的思想不能反映客观事物的矛盾。矛盾律所要求排除的只是思维中的逻辑矛盾,而不要求排除、也不可能排除客观事物自身存在的矛盾及其在人们思想上的反映。在欧洲逻辑史上,亚里士多德最早明确地表述了矛盾律的基本内容。如:“对于同一事物的两个矛盾的命题(或判断)不可能同时都是真的。”(《形而上学》1011b14—15)等。在中国逻辑史上,《墨经》谓“或谓之牛,或谓之非牛,是争彼也。是不俱当。”说明“谓之牛”和“谓之非牛”作为互相矛盾的两个命题,不可能两者同时都是真的(“不俱当”),实际上也表述了矛盾律的基本思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