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理的实用论 pragmatic theory of truth 现代西方哲学中关于从理论、思想、观念等的效用方面来判断其真理性的理论。20世纪流行。主要由美国皮尔斯、W.詹姆斯和杜威等人倡导。W.詹姆斯提出的“有用即真理”是这种理论的极端表现,他认为真理是经验之间的一种联系,但并非所有的经验联系都是真理,只有当某种经验联系对人有用,使人达到预期的目的和效果时,这种经验联系才是真理。观念的功用、效果只是相对于人而言,说观念的真理在于它有用或有效,就是说它能符合于人的需要,满足人的欲望。他说:“只要我们相信一个观念对我们的生活是有益的,它就是真的。”又说:“‘它是有用的,因为它是真的’,或者说,‘它是真的,因为它是有用的’,这两句的意思是一样的;也就是说,这里有一个观念实现了,而且被证实了。‘真’是任何开始证实过程的观念的名称。‘有用’是它在经验里完成了的作用的名称。”(《实用主义》)W.詹姆斯等人的这种真理论,对奎因、普特南等人有所影响,但也遭到摩尔、罗素、卡尔纳普等人的批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