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劳赤 Ernst Troeltsch1865—1923 德国基督教新教神学家、哲学家。就学于埃尔兰根大学、柏林大学、格廷根大学。1891年起任教于格廷根、波恩、海德尔堡等大学,最后在柏林大学任“哲学与文化史”教授。哲学观点接近于新康德主义的弗赖堡学派,分析历史与基督教信仰之间的关系,既避免历史主义,又避免以神正论解释历史,认为对基督教的考察与评价在于发现它在宗教史和文化史上的地位。历史不是客观的,历史事件的因果性是由人的“同情的理解”产生的结果,只是人的经验的一部分。认为宗教是崇拜上帝、人与神的直接交往与处理人与人之间关系的实践理性,它与历史不可分。教会的组织就是对耶稣的历史性的信仰,离开这种信仰就没有教会。因此教会是变化的,基督教也是变化的。认为宗教是由宗教意识的推动而发展的,而不是社会条件的反映。宗教提出社会理想,追求这个社会理想并影响社会的发展。主要著作有《历史与形而上学》(1888)、《康德宗教哲学中的历史性》(1904)、《基督教会的社会学说》(1912)、《按照实证主义历史哲学的历史动力》(1919)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