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力革命 violent revolution 被压迫阶级用武装力量推翻反动阶级的统治,夺取政权的斗争。是无产阶级革命的一般规律。1848年马克思和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中指出:“共产党人不屑于隐瞒自己的观点和意图。他们公开宣布:他们的目的只有用暴力推翻全部现存的社会制度才能达到。”(《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307页)1852年马克思在《路易·波拿巴的雾月十八日》一书中认为,未来的无产阶级革命,不应当简单地掌握现成的国家机器,而是要破坏、“摧毁”旧的国家机器,这是真正人民革命的先决条件。1878年恩格斯在《反杜林论》一书中再次论述了暴力对历史发展的革命作用。1917年列宁在《国家与革命》一书中指出,“资产阶级国家由无产阶级国家(无产阶级专政)代替,不能通过‘自行消亡’,根据一般规律,只能通过暴力革命”(《列宁全集》第31卷第20页)。俄国十月社会主义革命在列宁领导下经过武装斗争取得胜利。中国无产阶级领导的新民主主义革命,在毛泽东“枪杆子里面出政权”的思想指导下,经过长期的、艰苦的革命战争取得了胜利。马克思主义不排除在特定的历史条件下,革命有和平发展的可能性。但强调无产阶级一方面要积极争取这种可能性,另一方面必须随时准备迎击反革命武装的袭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