默里人格理论Murray’s personalitytheory
美国心理学家默里(Murray,H.A.)于20世纪30年代提出的以需要-压力学说为主要内容的人格理论。需要-压力学说基于两个基本假设: (1)需要的心理学意义可以从个人的行为推知,因为,需要是个人的组织倾向,它使个人的行为带有整体性和方向性。(2)环境的心理学意义可以从个人对环境事件的解释推知,被个人知觉解释的环境事件称为压力。默里认为,需要是人格中的核心结构,理解了个人的需要,也就理解了人的人格。他根据临床调查发现,主要的需要包括谦卑、成就、接纳、攻击、自主、克服失败、防卫、支配、表现、避免伤害、避免羞辱、哺育、游戏、否定他人、感官愉快、性、理解事件和人生等。在这众多的需要中,既有生物的,也有非生物的;既有可以公开表达的,也有因社会规范的限制而隐藏于内的;有人被某几种需要所驱使,有人受另 一些需要所支配。默里认为,个人的行为既受需要的驱动, 又受环境压力的制约。压力有两种:一种是现实存在的能够影响行为反应并被主体觉知到的环境事件,称为α压力;另一种是主观想像的压力,称为β压力。β压力又分为个人β压力和团体β压力, 前者指个人对环境事件持有的独特的解释;后者则指群体对同一环境事件所持的共同解释。当需要与压力相一致时,个人心理上就会形成 一种平衡状态;相反平衡状态受到破坏,个人便会出现各种心理问题。心理严重失去平衡的个人需要接受治疗以恢复心理上的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