缺陷儿童handicapped children
有生理缺陷和心理缺陷、非正常教育所能奏效、需要特殊帮助的儿童。心理缺陷主要指智力落后,即智商低于70者。生理缺陷主要指因疾病或事故而造成的稳定性视觉障碍、听觉障碍、肢残及其他健康缺陷。在视觉障碍中,矫正视力在0.05~0.2之间者称为“弱视”,矫正视力在0.04以下者称为“盲”。在听觉障碍中,听力损失在80分贝以下者称为“重听”,患者能掌握一定程度的语言;听力损失在80分贝以上者称为“聋”,患者一般不能通过模仿掌握语言,故又称为“聋哑”。兼有视觉和听觉障碍者,称为“盲聋哑儿童”。现代心理学和生理学研究证明,缺陷是能够补偿的,如聋童被损害的听觉可以部分地由视觉、触觉或其他感觉来补偿,盲童可以凭听觉分辨出亲人或朋友的声音、方向和距离等。由于存在机能代偿的机制,故缺陷儿童“残”而不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