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情感咨询  情感美文  情感百科  情感生活  学习充电  旧版美文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情感问题:

 

标题 婚姻家庭法律责任书模板
类别 经营婚姻-婚姻家庭
内容

婚姻协议书

婚姻离婚协议书篇1 男方姓名: 身份证号: 住址: 女方姓名: 身份证号: 住址: 双方于 ___年___ 月___ 日在___区人民政府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婚姻协议书范本1 甲方: 乙方: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甲乙自愿结成婚姻关系,并就有关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第一条 财产 (一)甲、乙所得财产均为个人财产,不得归为共同所有。

协议人、双方于年月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湖北省十堰市人民政府依法登记结婚,至今育有两子。

(三)夫妻共同债务如下:(四)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如下:以下财产归女方所有:以下财产归男方所有:其他特别约定:(五)夫妻共同债务承担:本自愿离婚协议书一经双方签订即合法成立,经婚姻登记机关登记即具有法律效力。

2017最新中国婚姻家庭法全文

最新婚姻法全文内容如下: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婚姻登记工作,保障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的实施,保护婚姻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制定本条例。

年中国最新婚姻家庭法全文如下:第一章 第一条本法是婚姻家庭关系的基本准则。第二条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实行计划生育。

新婚姻法第一章 总 第一条 本法是婚姻家庭关系的基本准则。 第二条 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 保护妇女、 儿童 和老人的合法权益。 实行计划生育。 第三条 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

第九条夫以妻擅自中止妊娠侵犯其生育权为由请求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夫妻双方因是否生育发生纠纷,致使感情确已破裂,一方请求离婚的,人民法院经调解无效,应依照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三款第项的规定处理。

婚姻保证书怎么写具有法律责任

建议夫妻双方可以撰写一份书面保证书,明确双方的财产归属和继承等事项,并在有证人见证下签署。为了让保证书具有法律效力,需要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即要求双方自愿、平等地达成协议,并且内容符合相关法律规定。

夫妻双方在签署“保证书”或协议时,应 当符合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且“保证书”或协议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比如, 婚姻法规定 “离婚 后, 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 有探望子女的权利, 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法律主观:夫妻间的 保证书 保证的内容条款,没有和法律相抵触的话就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法律主观:夫妻之间的保证书只要意思表示真实且自愿,是 有法律效力 的,且对双方均具有法律效力,但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夫妻双方对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 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 法律约束力 。

依据《婚姻法》第十九条,婚姻保证书要具有效力,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来看:文书出具是为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保证书没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没有违反公序良俗。不违反法律与社会公德的。

法律主观:夫妻之间的保证书如果是双方在平等自愿的情况下,由保证方书写,正文写明事情的由来和保证的具体内容,内容实际、具体、实事求是,落款写保证书一方签名并写明了日期的, 有法律效力 。

婚内协议书模板

1、本协议经男女双方友好协商,在公平、诚信、信任、平等的基础上,本着为家庭长久和睦团结,为了子女的成长、教育及夫妻双方父母的赡养等提供良好的保障的前提下,达成如下协议: 协议的时限及前提 本协议自___年___月___日起生效。

2、婚内协议书模板1 甲方: 身份证号: 乙方: 身份证号: 甲方、乙方双方于 年月 日在 市区(县)民政局办理婚姻登记,现双方为合法夫妻。甲乙双方都愿共筑爱巢、白头偕老。

3、婚内互不干涉协议书1 甲方(男方):___年___月___日出生,现住: 身份证号码: 系女方___之夫。乙方(女方):___年___月___日出生,现住: 身份证号码: 系男方___之妻。

4、协议双方父母具有同等地位。享有同等待遇。协议人双方同甲方父母同居。协议人双方必须对甲方的父母的吃、穿、住、行负责。协议人乙方对去看乙方父母拥有决定权。

5、婚内财产协议书 篇1 甲方:张某某,男,汉族,身份证编号: 乙方:李某某,女,汉族,身份证编号: 甲乙双方与 年月 日在 登记结婚,双方婚后感情尚好,并于 年月 日生育一子(邓某 ,身份证编号:)。

随便看

 

依恋情感网是专业的婚姻咨询、情感专家,为挽救婚姻修复关系、挽回爱情、分离小三、婚外情、出轨、离婚、分手、家暴、情感咨询等问题提供情感心理指导,帮助您分析解决情感难题。

 

Copyright © 2002-2024 yiyi18.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10/13 6:34: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