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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情形下,婚姻是没用的?婚姻无效,就是指双方婚后因该婚姻缺乏婚姻创立的法定程序而自始至终不产生法律效力。婚姻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依据《民法典》第1051条要求,婚姻无效的情形有三种: 一是重婚罪,就是指有另一半的人又与别人结婚登记的违纪行为,或是明知道别人有另一半而与别人结婚登记的违纪行为。 二是有严禁完婚的直系血亲,依据临床和科学发展观确认,男孩和女孩近亲通婚非常容易造成细胞生物学病症,危害下一代的健康快乐成长。 三是未到法定结婚年龄,就是指双方未做到法律法规的可以完婚的最少年纪时,不可完婚。 什么情形下,可以要求撤消婚姻? 可撤消婚姻,就是指当事人因法律行为不真正而创办的婚姻,或是当事人创立的婚姻在举行婚礼的要素上面有缺乏,根据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行驶撤销权,使早已产生法律效力的婚姻关联丧失法律效力。 依据《民法典》第1052条要求、第1053条规定,可撤消婚姻有二种情形:一是因要挟而完婚。二是另一方身患重疾且在结婚前未属实告之的,不知道的一方可以要求撤消婚姻。婚姻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婚姻无效或是被注销后有什么不良影响? 依据《民法典》第1054条要求,婚姻无效或是被注销后,关键有下列五个法律法规不良影响: 一是婚姻自始至终不产生法律效力,不会受到国家法律维护。 二是当事人中间不具备夫妻之间的权利和义务。 三是同居生活期内获得的资产优先选择协议书解决,协议书不了的,由法院依据照料无受害方的标准开展切分,但不可危害合理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资产利益。 四是当事人所生儿女为非婚生子,拥有与婚生子同样的支配权。 五是无过错方有权要求损失赔偿。婚姻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