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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房产分割,离异时涉及到房产分割的情形比较复杂,也是被告方比较关注的问题。房子是结婚前或是结婚后选购的、产权登记谁的名称、哪位房子的投资人,父母是不是有注资等是危害房屋具体切分的要素。 下面是对《民法典》执行后离婚房产分割问题的梳理。 一、婚前财产 (一)一人注资 1、婚前获得房屋产权年限,房屋落在自身名下,并结清信用贷款或者全额购房的,房屋属财产。特惠买房权特性与换算 农村拆迁补偿中按涉及人口总数获得的特惠买房权系根据特殊真实身份得到的特惠按置权益,但并不是特惠获得的物权法自身。离异时特惠买房权使用价值换算可考虑到特惠获得的房屋特性、能不能发售买卖、能不能获得不动产登记证等要素,在没有高过价格行情与优惠价的价差范围内给予明确。 婚姻房产分割,离异时的房产分割问题有其专业能力、多元性,被告方自身通常无法解决,有不明白之处可以与我聊一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