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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法第四十六条以及婚姻法第十条你是否有所了解吗?我们不一定要了解那么厚的一本 法律知识 ,只是一些关乎于自己的法律知识还是要了解清楚的,下面,我们一起来深入了解一下婚姻法第四十六条以及婚姻法第十条吧! 婚姻法第四十六条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释义】 本条是关于离婚时过错赔偿制度的规定。 婚姻法第十条 一、新婚姻法解第十条内容是什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的;(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四)未到法定婚龄的。你还在为婚姻法二十四条而烦恼吗? 二、《新婚姻法》第10条解释1、重婚。婚姻法规定,我国实行一夫一妻的婚姻制度。因此,一夫一妻是我国婚姻家庭的基本制度。一夫一妻制是一男一女结为夫妻的婚姻制度。也就是说,一个男人只能娶一个妻子,一个妇女只能嫁一个丈夫。一个人不能同时与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人缔结婚姻。换句话说,任何人都只能有一个配偶,不能同时有两个或更多的配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