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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来相爱容易相处难,不管是国内的婚姻生活还是国外的婚姻生活,都是需要彼此经营。那么 涉外婚姻 登记以及涉外婚姻离婚是什么程序呢?下面,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涉外婚姻登记 (一)中国公民必须持的证件: 1.本人户籍证明。 2.本人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或工作所在单位的县级以上的机关、学校、事业、企业单位出具的包括本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婚姻状况(未婚、离婚、丧偶)、职业、工作性质、申请与何人结婚的证明。 (二)外国人必须持的证件: 1.本人护照或其他身份、国籍证件。(与异性相处的过程中,你是不是也会遇到令你烦恼的难题?琢磨不定对方心里到底在想什么? 2.公安机关签发的《外国人居留证》或外事部门颁发的身份证。 3.经本国外交部(或外交部授权机关)和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由本国公证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或该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外国侨民必须持的证件:1.本人护照或代替护照的身份、国籍证件(无国籍者免交)。2.公安机关签发的《外国人居留证》。3.本人户口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或工作所在单位的县以上机关、学校、事业单位出具的本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婚姻状况、职业、申请与何人结婚的证明。 另外,申请结婚的男女双方,还须提交婚姻登记机关指定医院出具的婚前健康状况检查证明。为了国家利益,现役军人、外交人员、公安人员、机要人员及其他掌握重大机密的人员,以及正在接受劳动教养和服刑人员,不准同外国人结婚。 涉外婚姻离婚要带什么材料 1、本人的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含复印件) 2、本人《结婚证》 3、双方共同签署的《自愿离婚协议书》,协议书应用中文书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