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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 财产分配是夫妻离婚时需要办理的手续,如果在离婚时,没有及时处理好离婚财产分配,后续的问题也会越来越多,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关于离婚后财产分割的知识,一起了解一下吧。 夫妻离婚财产分割协议是指夫妻双方对离婚财产分割协议。签订的离婚财产分割协议不是在双方签字时生效的,因此,离婚后财产分割协议生效前,如何办理离婚财产公证成为保证离婚财产分割协议生效的关键。 一、夫妻离婚财产分割协议 1、办理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公证,当事人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2、财产分割协议文本; 1.3、公证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证据。 2、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必须是符合要求的离婚财产分割协议书,然后,需要双方拿着前面的材料去当地的公证处申请公证。 3、办理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公证,应该注意以下问题: 3.1、区分被分割的财产是按份共有还是共同共有,对按份共有的财产,按已有之份额进行分割;对共同共有的财产,由当事人自由进行分割。 3.2、如果共有人中有人出卖自己占有的份额,其他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 3.3、不宜分割的财产或者分割后有损价值的财产,应当采取折价、适当补偿的方式处理。 3.4、如有共有人下落不明,应保留其应得之份额;如有共有人死亡,则死者的法定继承人或其他遗产受益人参与分割。 3.5、共有财产上有债务负担的,应明确各共有人承担债务的份额和偿还方式。 3.6、因合伙终止等原因发生财产分割的,应当提交合伙关系或其他合作关系终止的证明。 3.7、分割财产时,应当考虑各自共有人对共有财产的贡献大小,以及共有人的具生活需要。分割家庭的共有财产时,应当对老弱病残者给予适当的照顾;分割夫妻的共有财产,应当对无过错的责任者给予适当照顾。 3.8、权利人放弃法定应当分得财产的,应当向公证机构提交放弃财产的声明书。 3.9、被分割的财产需要办理变更登记和批准手续的,应当明确办理相关手续的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