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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先生跑进漆河法庭,焦急地说:" 法官我想离婚,可是不知道找谁离怎么办?"原因是配偶一栏里是“假人”。原来在几年前胡先生和女友自由恋爱,准备结婚的时候,女友年龄没到,领不了结婚证,为了孩子出生后能上户口,家人想出了用假身份证和户口本,把年龄提大了。 结婚后,夫妻两人关系不好,开始了几年的分居生活,五年后,胡先生找到另一个情投意合的女士,想离婚娶她时,去民政局离婚,被告知,他虽然在民政局婚姻登记状态为 " 已婚 ",但配偶那一栏却是 " 假身份 " 。针对胡先生的情况,法官查阅了相关法律法规,发现双方并未形成合法有效的夫妻关系,用假身份证办理的结婚登记属于结婚登记存在瑕疵。导师点评:此种情况下,唯一的救济途径就是起诉民政局,通过行政诉讼或者行政复议撤销婚姻登记方能解除结婚登记。你们觉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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