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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内出轨是夫妻离婚的主要原因。如果一方婚内出轨对婚姻不忠,很多人都是想了解新婚姻法规定的。所以今天我们一起看看,新的婚姻法关于一方出轨!  一,新的婚姻法关于一方出轨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新婚姻法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要求损害赔偿: (1)重婚; (2)与他人同居; (3)实施家庭暴力; (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5)还有其他重大过错。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 第二十九条: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损害赔偿责任主体是离婚诉讼当事人中无过错方的配偶。 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的案件,不支持当事人依据《婚姻法》第四十六条提出的损害赔偿请求。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不起诉离婚,单独按照本条规定提出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 第十七条夫妻双方均有《新婚姻》第四十六条规定的过错情形,一方或者双方向对方提出离婚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夫妻不忠通常被称为婚外情。我国法律主要规定了三种夫妻不忠行为,即通奸、同居、重婚。 (1)通奸:指偶尔与婚外异性发生的行为。 关于通奸的法律后果:在我国现行婚姻法第四十六条列举的需要承担过错赔偿责任的过错行为中,通奸并未纳入,即无过错方对通奸方提出的损害赔偿主张严格缺乏法律依据。在实践中,法院通常会考虑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适当照顾无过错的一方,即让与他人通奸的一方适当少分财产。 (2)同居:最高法司法解释将此定义为配偶和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共同生活。 同居的法律后果:这是新婚姻法明确规定的过错行为。行为人是过错方,对方可以要求损害赔偿。理论上,除了少分或不分财产,还有赔偿个人财产的可能。 (3)重婚:配偶以夫妻名义与他人共同生活,周围人也认为是夫妻,构成重婚罪;另外,明知他人有配偶,也构成重婚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