琴 《说文解字注》
禁也。 禁者、吉凶之忌也。引申为禁止。白虎通曰。琴、禁也。以禁止淫邪、正人心也。此叠韵为训。 神农所作。 世本文也。宋书乐志曰。琴、马融笛赋云宓羲造。世本云神农所造也。瑟、马融笛赋云神农造。世本云宓羲所造也。按风俗通、广雅皆同世本。季长说、误。山海经郭传引世本伏羲作琴。神农作瑟。恐系转写舛错。 洞越。 句。 练朱五弦。 洞当作洞。洞者、通达也。越谓琴瑟底之孔。洞孔者、琴腹中空而为二孔通达也。越音?。或作?。练朱五弦者、虞书传曰古者帝王升歌清庙之乐、大琴练弦。盖练者其质。朱者其色。郑注乐记清庙之瑟朱弦云。练、朱弦也。练则声浊。五者、初制琴之弦数。 周时加二弦。 文王、武王各加一弦。 象形。 象其首身尾也。上圆下方、故象其圆。巨今切。 七部 。 凡琴之属皆从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