挾 《康熙字典》 【卯集中】【手字部】
【唐韵】【正韵】胡颊切【集韵】【韵会】檄颊切,并音协。【说文】俾持也。【增韵】带也,掖也。一曰辅也。【诗·大雅】既挟四𬭤。【仪礼·乡射礼】兼挟乘矢。【注】方持弦矢曰挟。古文作接。【齐语】挟其枪刈耨镈,以旦莫从事于田野。【注】在掖曰挟。
又【尔雅·释言】藏也。【前汉·惠帝纪】除挟书律。【注】秦律,敢有挟书者族。
又【广韵】怀也,护也。【孟子】不挟长,不挟贵。【朱注】挟者,兼有而恃之之称。
又会也。【晋语】遇兆挟以衔骨,齿牙为猾。
又【扬子·方言】挟斯,败也。南楚凡人贫,衣被丑弊,或器物弊,谓之挟斯。
又【集韵】尸牒切,音蜨。亦持也。【左传·宣十二年】三军之士,皆如挟纩。
又【集韵】讫洽切【正韵】古洽切,并与夹同。亦持也
又【集韵】【韵会】并子洽切,音啑
又【集韵】吉协切,音颊
又作答切,音匝。义并同。或作抸。
又【集韵】【韵会】并即协切。与浃通。【诗·大雅】使不挟四方。【传】挟,达也。【疏】挟者,周匝之义,故为达。【周礼·天官·大宰】县治象之法于象魏,挟日而敛之。【注】从甲至甲谓之挟日,凡十日。【释文】又作浃。【荀子·礼论篇】方皇周挟。【注】挟读为浃。匝也。
又【正韵】即涉切,音接。义同。俗插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