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康熙字典》 【戌集中】【阜字部】
【唐韵】王眷切【集韵】【韵会】于眷切,并音瑗。【说文】坚也。【玉篇】周垣也。亦作寏。【增韵】有垣墙者曰院。【唐书·宣宗纪】作五王院,以处皇子之幼者。
又官廨曰院。【唐书·明皇纪】置丽正书院,聚文学之士
又【令狐绹传】绹为翰林学士,夜对禁中烛尽,以金莲花炬送归院
又【南部新书】自唐初来,历五院惟二人,李商隐,张延赏。【注】五院,谓监察殿中侍御史中丞大夫也。
又儒者所居曰书院。【方隅胜略】白鹿书院,在庐山。鹅湖书院,在铅山县。
又浮屠所居曰僧院。【传灯录】本行和尚云:若有人道得著,老僧分半院与汝同住。
又道流所居曰道院。【白乐天·寻郭道士诗】看院止留双白鹤。
又【广韵】【集韵】并胡官切,音桓
又【集韵】委远切,音婉。义并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