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康熙字典》 【辰集中】【木字部】
【唐韵】莫杯切【集韵】【正韵】模杯切【韵会】谋杯切,并音枚。或作梅、梅,亦作梅。【说文】楠也。【尔雅·释木】梅,楠。【陆玑·条梅疏】似豫章大木也
又【书·说命】若作和羹,尔惟盐梅。【礼·内则】梅诸。【名物疏】陆玑所释有条有梅,自是楠木似豫章者。豫章,大树可以为棺舟者也。和羹之梅,笾实之乾䕩,似杏实酢者也。
又【尔雅·释木】时,英梅。【注】雀梅。
又【尔雅·释木】朹檕梅。【注】状如梅,子赤色似小柰,可食。
又【埤雅】江、湘、两浙四五月閒梅欲黄落,则水润土溽,蒸郁成雨,谓之梅雨。【四时纂要】闽人以立夏后逢庚入梅,芒种后逢壬出梅。
又杨梅,果名。【越郡志】会稽杨梅为天下之奇。
又梅梅,犹昧昧,居丧之容也。【礼·玉藻】视容瞿瞿梅梅。
又州名,属广东。【南宋·地理志】改敬州为梅州。
又姓。【广韵】出汝南。汉梅福、梅𫓶。
又【集韵】毋罪切,音浼。亦姓也。梅字原从二杲作
又𣕱。
〔【书·说命】若作和羹,汝惟盐梅。〕 谨照原文汝惟改尔惟。〔【尔雅·释木】朹椠梅。〕 谨照原文椠改檕。